云阳网讯(实习生 邓庭庭)近日,记者获悉,为增强村干部抵御风险的能力,解决基层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我县为全县1799名村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该保险由县民政局经办,中国人民财险公司承保。保险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保险费200元/人。在保险期内,每名村干部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赔偿;因意外伤害在保险期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因意外入院进行治疗的,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100元/天付给住院津贴,每次免赔3天,单次意外伤害限额90天,全年不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