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实习生 刘雪梅 通讯员 姜伟兰)1月17日,记者获悉,云阳县公安局历时两年,侦破一起诈骗案,并将200万诈骗金额悉数追回。
2015年7月至8月期间,云阳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和工作人员易某,在河北省唐山市结识到一个当地人孙某。孙某以合作承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留给其的工程项目为名,将一张虚假的800万元的农业银行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抵押给孙某某和易某,要求孙某某和易某出资200万元作为前期费用,从而从他们手中骗取到200万元。
发现受骗后,孙某某随即到云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控告唐山市的孙某涉嫌合同诈骗和有价证券诈骗。
接到报案后,云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对其上网追逃。公安局经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派出民警前往河北省、湖北省、辽宁省、河南省等地调查取证,查明了犯罪事实。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孙某有犯罪前科,非常狡猾,没有将其抓获归案,也没有追回被骗款项。
2017年,云阳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营造“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在此背景下,云阳县公安局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抓紧办理这起涉及民营企业被骗案件,及时组织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云阳县公安局派出经侦大队民警,冒着北方的严寒,到河北省、河南省调查取证,最终在唐山市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孙某,追回了全部被骗款项200万元,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为表感谢,我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给云阳县公安局,感谢公安局及时帮助我侦破此案”孙某某说,他还向云阳县大阳小学捐赠2万元,以此支持乡村教育事业。
警方提醒:当前诈骗种类多,花样不断翻新,切记“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