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杨梅娜)日前,记者获悉,全县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为2月1日至3月2日,可先远后近、先农村后城区;城区销售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2日。 青龙、双江、人和、盘龙四个街道辖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月15日至3月2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
据了解,县安监局、供销联社等单位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合理规划、设置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积极完成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相关资质许可工作。各零售点的烟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监部门在办理许可时确定。
县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将严格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人民在春节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