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杨梅娜)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施行。为学习理解并向读者宣传《公共图书馆法》,近日,云阳县图书馆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会议,对《公共图书馆法》展开学习。
公共图书馆法第三条明确写道:“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
县图书馆馆长张顺强调了《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和该法出台的意义,他指出,“这部法律就是我们业内第一部专门法,《公共图书馆法》就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尚方宝剑’,也是我们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的法律依据。”
会议还宣读了《公共图书馆法》内容,全体职工学习理解该法的详细内容,并结合自己工作模块对《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普及方式建言献策。
会议结束后,县图书馆全体职工在两江广场向市民发放《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单,并向市民解答该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等,还向市民宣传了图书馆近期举办的热点阅读活动。据了解,县图书馆还将借助网站、微信和流动图书车对《公共图书馆法》展开宣传。